眉山市儿童福利院购买服务人员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眉山市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045
二、项目名称:购买服务人员项目(劳务派遣)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二段2号 | 2,46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社会保障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 | (1)建立购买服务人员人事档案,做好相关资料归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培训并提供 培训资料; (2)协助采购方做好请销假管理;购买服务人员因假超过30日,及时派人顶岗 (3)每年组织购买服务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4)及时与派遣到采购方的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应按照约定为购买服务人员发放 工资、购买五险一金,并做好人员变动相关手续办理,扣代缴购买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负责办理购买服务人员的 社会保险、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的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非经采购方通知不得扣发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和 其他薪酬。 (5)每月月初将上月工资发放、五险一金购买等项目相关支出明细形成收支报表,提供给采购 方财务,提供和确认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管理费等提供合法的正式劳务发票,发票类型是增 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政策宣传、解释等人事管理服务,依法妥善解决劳务纠纷,全权负 责处理合同期内购买服务人员的一切劳务纠纷; (6)为保证工作平稳过渡,对该项目的现有购买服务人员应予优先聘用; (7)建立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购买服务人员的岗位,对购买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考核办法、奖惩办法等有完善的制度规定,并向采购人提供内部管理规范、制度等相关资料。 (8)遵守采购人需要的其他日常管理要求。 | (1)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立即着手选配相关人员,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成交人指派的工作人员 必须全部到位,派遣人员须经采购方面试认可。 (2)报价要求:报价时固定费用245万元/年为人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专业技术津贴、工龄 工资、绩效奖、餐费、各项福利补助及个人五险一金等,不允许偏离。 (3)成交人必须保证所派工作人员的稳定,成交人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人员更换必须事先报 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更换,人员提交辞职报告时和法定退休前一月,及时发布公 告按程序进行招聘。 (4)成交人所派人员(非现有员工)上岗前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所派人 员自行承担。 (5)劳务派遣公司须保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并有相关人员储备。 供应商报价时包含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专业技术津贴、工龄工资、绩效奖、餐费、各 项福利补助及个人五险一金、管理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满足业主要求 | 2,46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雪琴 、 姜兴群 、 杨静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合理成本加利润收取。代理服务费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9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110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4月11日
?accessCode=8f9d0af3046a6b5116cdebd5bf75ebbf)
?accessCode=1d3429815f7de45f2be01c4d133f124e)
?accessCode=380d1a1471de51b2a1f6a6b027c3cc4f)
购买服务人员项目(劳务派遣)-文件集 |
您需要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