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卫生服务提升项目检测服务更改通知
广西
-贵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034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卫生服务提升项目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5.6预付款:20%(暂定合同价)(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更正为:
5.6预付款:30%(暂定合同价)(招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招标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二)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5.8检测进度款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备注 |
预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 20% | 各阶段合同款由甲方在财政部门拨付款项到账后安排支付。 | |
进度款 | 按月支付 | 检测清单或合同总价的97% | ||
结算款 | 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 | 3%(余款) |
更正为:
5.8检测进度款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备注 |
预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 30%(招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招标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 各阶段合同款由甲方在财政部门拨付款项到账后安排支付。 | |
进度款 | 按月支付 | 检测清单或合同总价的97% | ||
结算款 | 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 | 3%(余款) |
与更正有关的内容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通知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全国平台(广西·贵港)、中国政府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贵港市政府采购、广西招标、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港北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贵港市解放路121号贵城街道办事处(贵港市港北区卫生健康局9楼9006)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 、廖东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东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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