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20572-3(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20572-3)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3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9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 为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 1.本次采购的药品在配送过程中需按采购单的要求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合同保证药品供应,及时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要。医院发出需求计划后,须按服务承诺书的要求进行正常配送。配送药品的剩余有效期,须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3.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采购人使用药品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等。供应不合格药品,将直接取消供应资格。4.提供的所有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相关要求。药品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数量、产地、供应单位、批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标志等。供应商须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药品合法、正规的采购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5.每批次药品都须随货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生物制品必须提供批签发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省标,承诺损坏品、过期品退换货,当日提出,2天内更换。处方调配过程中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管,如有质量问题包退换,并承担所有损失。6.配送及验收要求: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产地、质量、包装、有效期等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需冷藏的药品必须保证冷链运输)。7.承诺近效期3个月或滞销的药品负责调换或退货等。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提供的所有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要求,基本要求: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包装袋(箱) 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津(采购人代表)、肖锦、朱明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约定收费金额6,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正南街92号
联系方式:魏老师,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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