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0]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05项目名称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标段编号A32128202001标段名称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5月5日工程类型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05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 已经由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2]9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城市桂语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 靖江市滨江新城渡江路南侧,通江路西侧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358m2(约62.04亩),总建筑面积约112485.8m2。 2.3工期要求: 8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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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 (1)监理合同签订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15%;(2)基础工程全部验收通过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20%;(3)全部工程主体结构均结顶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20%;(4)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15%;(5)工程整体交付且本合同监理费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监理费审定总价款的97%;(6)监理费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满两年后付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2)在监情况 :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若总监存在变更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有在监)。 3.3.2 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3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平台上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25日16时30分至2023年05月05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14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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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05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 已经由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2]9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城市桂语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储2022挂10号住宅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 靖江市滨江新城渡江路南侧,通江路西侧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358m2(约62.04亩),总建筑面积约112485.8m2。 2.3工期要求: 8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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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 (1)监理合同签订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15%;(2)基础工程全部验收通过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20%;(3)全部工程主体结构均结顶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20%;(4)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15%;(5)工程整体交付且本合同监理费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监理费审定总价款的97%;(6)监理费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满两年后付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2)在监情况 :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若总监存在变更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有在监)。 3.3.2 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3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平台上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25日16时30分至2023年05月05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14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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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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