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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南北第二通道片区更新统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

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3-04-26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区南北第二通道片区(莞城)更新统筹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05-2023-00212

项目名称:中心区南北第二通道片区(莞城)更新统筹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心区南北第二通道片区(莞城)更新统筹规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中心区南北第二通道片区(莞城)更新统筹规划项目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2,46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研究成果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区南北第二通道片区(莞城)更新统筹规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区南北第二通道片区(莞城)更新统筹规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启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相关规定,若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相关规定,若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对证书的有效期不作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本项目属于 服务类 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6.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8.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10.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莞城规划管理所

地  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七楼

联系方式: 22216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穗瑜

电  话: 22216289

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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