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辽宁
-锦州市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5月15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711-00023
项目名称: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80000元
最高限价: 880000元
采购需求: 尽职调查,财务测算,编制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协助政府编制该项目相关的发起、请示、批复、授权等,协助政府和社会资本方设立项目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以及招标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止,且不超过 24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 (否)接受联 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5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 2023年5月15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响应 文件上传至辽宁,电子 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 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 参与本项目的 供应商 须自行办理好 CA锁,如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 响应 文件的按照无效 响应 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 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 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 时间 为 2 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 响应 文件处理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 17-17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75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女士
电 话:
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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