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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搪瓷标识牌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

清远市

发布时间:2023-04-27
招标公告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度搪瓷标识牌框架招标

招标 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度搪瓷标识牌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3-040)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 项目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 项目名称: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搪瓷标识牌框架招标

2.4 项目编号:CG-2023-040

2.5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货物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标段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中标入围数量

入围次序

分配比例

最高投标

限价

投标

证金

元)

1

/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度搪瓷标识牌框架招标

200.00

2

1

6 0%

100.00%

1.50

2

40%

1.50

3.2 招标范围: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度搪瓷标识牌框架招标,本项目预算 200.00万 元,采购搪瓷标识牌。

3.3 供货期、供货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3.4 承包方式: /。

3.5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的方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报价应不高于或等于限价 。

3.6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一年内达到标的金额的 12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到期后,中标人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项目预估金额 80%的,可延长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项目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7 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以具体项目合同为准,按照择优选用的中标人框架投标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 1)按实结算,结算金额=∑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采购数量×(中标限价×中标费率)。

( 2)具体项目实际采购物资与本框架招标标准化清单存在差异,差异部分如业主指定品牌、特殊技术要求等,差异部分按诚创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另行采购。

3.8 其他要求

由于本标的型号规格众多、单个项目难以拆分、技术要求不一、货期要求紧急,招标方不确保中标单位的实际分配份额与上表一致。针对每一个项目,招标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货期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等,结合中标份额进行分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须提供符合图纸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当地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在 8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3天内完成整改,确保符合图纸、国家标准及当地供电验收规范。如经整改仍未符合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取消订单合同。超过3次不按时完成整改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不能以工程量小、技术要求高、未付清其它项目款项等理由拒绝执行分配的订单,如发生,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

3 . 9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 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采购货物类别(生产或销售)。(如营业执照经营范不详的,需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版)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服务的单位。

3

投标人须是所投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书或者合同。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能由唯一代理商或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多家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

4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注册并在审核入库成功。

5

投标 项目所在 地政府、、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投标 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投标 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对于存在 下列情形 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 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9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

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机构或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08日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在线报名并按时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 如下 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费用及注意事项

( 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通过 (公对公) 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 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 如下信息: CG-2023-040+招标文件费

( 2)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 收取招标文件费电子发票 )。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电子版招标文件( 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文件而影响投标 )。

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 3) 同一投标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 并缴交 招标文件费 。 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 合并支付 。

( 4)投标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 6) 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 银 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40017 60301053004129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入库及CA办理

( 1)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 , 并购买供应商 CA数字证书 。注册审批通过后投标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 招标 文件,详见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4 (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 4:00 -17:00

注: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 3天完成此项内容。

( 2)供应商入库: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系统管理—供应商自荐—机构名称输入【】申请即可审批后入库。

( 3)入库情况查看: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系统管理—企业信息管理—公司信息维护—查询内容显示入库机构【】状态为“已生效”即为入库成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 时间: 202 3 04 27 17 时 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0 5 2 3 09 0 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

6.3 投标 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 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招标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讨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 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 、 投标文件的 CPU序列号 及 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 2) 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 3) 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地址 一致 。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 (标的/标 包 / 标段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清远市高新开发区

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

采购 代理机构 ****

地址: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 163号内I楼首层

联系人: 向工

联系电话: 07 63-33008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 “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 ;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 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 电话:

招标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 代理机构:

202 3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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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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