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人民法院安铺、塘蓬、良垌、石岭、青平法庭零星修缮工程
广东
-湛江市
谈判邀请函
项目概况
廉江市人民法院安铺、塘蓬、良垌、石岭、青平法庭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210室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3年 4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WZZX23T02-Z1
项目名称: 廉江市人民法院安铺、塘蓬、良垌、石岭、青平法庭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747994.23 元
最高限价(如有): 747994.23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廉江市人民法院安铺、塘蓬、良垌、石岭、青平法庭零星修缮工程 | 合同生效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工 | 一 项 | 747994.23元 |
注: 1、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
4、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或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或以上资质 ;
( 5) 供应商 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 2023年 4 月 18 日至 2023年 4 月 20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2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 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 4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210房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 4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210 房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本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登记确认回执表;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项目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http 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廉江市人民法院
地 址 : 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南 1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2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3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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