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湖北
-黄冈市
罗田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垃圾压缩车、洗扫车、洒水车)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TZB202304E789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田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垃圾压缩车、洗扫车、洒水车)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付款方式更正为: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 0 日内付清。
(2)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对招标文件中 “技术部分评分”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的“详细评分表” 。
(4)对招标文件中 “商务部分评分”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的“详细评分表”。
(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垃圾压缩车。
(6)本项目 交货地点为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7)本项目“ 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更正为: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核心产品)垃圾压缩车 | 2 台 | 50 万元 / 台 |
2 | 洗扫车 | 1 台 | 75 万元 / 台 |
3 | 1 2 吨洒水车 | 1 台 | 38 万元 / 台 |
(1)垃圾压缩车
项目 | 技术要求 | |
整车参数 | 排放标准 | 满足国Ⅵ排放标准 |
发动机功率(Kw ) | ≥ 1 69 | |
燃料种类 | 柴油 | |
油耗值(L/100km) | ≤2 4 | |
★ 长x宽x高(mm) | ≥9120x2500x3220 | |
最大总质量(kg) | ≥18000 | |
★ 整备质量(kg) | ≤10200 | |
★ 额定载质量 (kg) | ≥7 400 | |
轴距(mm) | ≥4500 | |
★ 接近角(°) | ≥1 6 | |
★ 离去角 (°) | ≥15 | |
前悬(mm) | ≥1430 | |
★ 后悬(mm) | ≥2550 | |
最高车速(km/h) | ≥89 | |
最小转弯直径(m) | ≤20 | |
最大爬坡度(%) | ≥30 | |
★ 后部专用装置离地高度(mm) | ≥490 | |
最小离地间隙(m m) | ≥ 240 | |
以上参数以工信部参数为准,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整车工信部公告、3C证书、整车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
(2)洗扫车参数
项 目 | 技术参数要求 | |||
清水箱总容积 | ≥9m³ | |||
垃圾箱总容积 | ≥7m³ | |||
行驶性能 | 最高车速(满载) | ≥89km/h | ||
最大爬坡角 | ≥30% | |||
最小转弯直径 | ≤20m | |||
整车参数 | 最大总质量 | ≥18000kg | ||
整车整备质量 | 117 50 kg- 11800K g | |||
★ 额定载质量 | 60 4 0kg-6 09 0Kg | |||
★ 外形尺寸 | 长 | 8 5 6 0 mm -86 6 0 mm | ||
宽 | 2 450mm-2550mm | |||
高 | 3 050mm-3150mm | |||
轴距 | ≥5000mm | |||
前悬 | ≥1430mm | |||
后悬 | ≥2130mm | |||
接近角 | ≤1 7 ° | |||
离去角 | ≤1 2 ° | |||
最小离地间隙 | ≥200mm | |||
★ 后防护离地高度 | ≤4 5 0mm | |||
底盘发动机功率 | ≥169kw | |||
副发动机功率 | ≥115kw | |||
以上参数以工信部参数为准,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整车工信部公告、3C证书、整车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 ||||
(3)洒水车参数
项目 | 技术参数要求 | |
整车参数 | 总质量(Kg) | ≥18000 |
整备质量(Kg) | ≤70 5 0 | |
额定载质量(Kg) | ≥ 10800 | |
发动机功率(Kw ) | ≥ 147 | |
前悬 (mm) | ≥1260 | |
后悬(mm) | ≥2270 | |
长×宽×高(mm) | ≥ 82 00×2 50 0×2850 | |
轴距(mm) | ≥4500 | |
接近角 (°) | ≥ 1 0 | |
离去角(°) | ≥ 1 1 | |
后防护离地高度( mm) | ≤480 | |
性能参数 | 清水箱 公告 容积(m³) | ≥ 11.3 |
以上参数以工信部参数为准,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整车工信部公告、3C证书、整车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
(8) 更正后的详细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量化指标 | |
1 | 价格部分(30分) | 30分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基准价 / 投标报价) 30% × 100 来计算 (注: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注意:对满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参数响应评价 | 45 分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得 45 分, 标注“★”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性能参数,不得偏离,如有偏离,技术参数部分不得分。 未标记“★” 的普通技术性能参数,一项不满足扣 1.5 分, 扣完为止。 评审依据 : 技术参数须以所投车辆工信部网站发布的公告为评审依据,提供查询网址及截图,工信部未体现的参数以生产厂家提供的加盖鲜章的参数证明为主。 |
技术培训方案 | 3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培训计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内容 三项 进行 打分 。 ①培训计划详细、时间安排合理、能覆盖项目全周期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②课程设置完善丰富、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③培训内容完善丰富、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供货方案 | 2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供货计划、供货质量保障措施两项进行 打分 。 ①供货计划详细、合理,可保证按时供应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得 1 分;未提供供货计划不得分; ②供货质量保障措施完善、流程完善合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0分) | 企业实力 | 6分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分 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评审依据:以上提 供投标单位或生产企业 有效期内的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销售业 绩 | 2分 | 根据 投标单位或生产企业 近三年(从本项目发布之日往前推三年)以来的 环卫车辆销售业绩打分, 每提供一份得 1 分, 最多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业绩合同和销售发票彩色扫描件 | ||
售后服务 | 1 2 分 | 1、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与售后服务相关的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全面,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开通专门的400售后服务热线,且承诺365*24小时全时段开通的,得2分;未开通或不能全时段开通的,不得分; 3、 投标人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的,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详细信息,包含该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固有办公场所证明、售后服务合作协议、售后服务网点照片等的,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针 对服务时效性、保质期内外售后服务等提供保障措施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措施和制度完善,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9)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采购人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5月10日9:00时。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更正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此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至今未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同时请各投标人注意市场调研工作,全面理解招标人的采购需求,不要轻易质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北路156号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罗田县城南新区山水华庭1栋2单元102室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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