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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广州供电局配网框架合同2023年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及交通疏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

-

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4-27
招标公告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广州供电局配网框架合同2023年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及交通疏导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 采购 项目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广州供电局配网框架合同2023年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及交通疏导服务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 自有资金 , 采购人 为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采购 。

2. 项目 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 地点: 广州 市 。

2.2 项目概况

我公司承接广州供电局 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供电局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2标)及荔湾供电局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荔湾1标))项目,在2023年度项目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修复及交通安全疏导服务。

2. 3 采购 范围:

标段 1:天河供电局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2标)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完成在2023年度项目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修复工作,配合协助发包方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的申请手续;

标段 2:荔湾供电局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荔湾1标)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完成在2023年度项目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修复工作,配合协助发包方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的申请手续;

标段 3:天河供电局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2标)及荔湾供电局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荔湾1标)交通疏导服务,完成在2023年度项目范围内的交通安全疏导服务,配合协助发包方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的申请手续。

2. 4 计划工期: 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3月31日。(框架合同到期时,若下一批次框架采购未完成,经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框架采购结果可延续至下一批次采购框架合同签订之日,延续时长不能超过3个月。)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本次 采购 分为 3 个标段 ,每个成交供应商原则上最多可以成交 1 个标段 。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 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 数量 N

成交权重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1

天河供电局 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2标)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

500

/

2

1 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 70 %

2 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 30 %

下浮率报价

①工程费用暂定,最终结算价= 总包单位 单个项目 审定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成交 下浮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 (最终结算价依据竣工图、签证单等结算资料按总包单位审定金额下浮结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结算时按约定重新计算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方式: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结算阶段根据 “分包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报审表”核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价,核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小于分包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按核定费用结算,原则上不超按合同结算价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限额)

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措施费、风险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劳动保证金、检验费、报检费、办公费、水电费、项目部建设费、人员食宿及罚款等。其中材料费指消耗性材料费,按电力相关预算定额划分为准

预计采购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税率 9 %。

2

荔湾供电局 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荔湾1标)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

200

/

1

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 100 %;

下浮率报价

预计采购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税率 9 %。

3

天河供电局 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2标)及荔湾供电局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荔湾1标)交通疏导 服务

60

/

1

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 100 %;

下浮率报价

工程费用暂定,最终结算价 =以 总包单位 现场 项目负责人 确认的工程量 *工日单价*(1- 成交 下浮率)

预计采购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税率 6 %。

单价限价: 280 / .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序号

条件

天河供电局 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2标)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

、荔湾供电局 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荔湾1标)市政道路修复专业分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没有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 “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不接受联合体。

5

供应商需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完成资信登记备案。(提供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已建立资信档案截图)

6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 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7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注:1. 需同时提供( 1)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2)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针对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上未体现 “使用有效期”、“ 签名图像 “个人签名”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超出使用时限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建造师电子 注册 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 注册 证书无效

2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标段名称

序号

资格条件

天河供电局 2023-2025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天河2标)及荔湾供 2023-202年配网工程施工框架招标(荔湾1标)交通疏导 服务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 “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供应商需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完成资信登记备案。(提供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已建立资信档案截图)

5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 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6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

不接受联合体。

①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 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 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 或文件 ,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②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审的,由评审工作组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审工作组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报价处理。

(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报价处理,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成交资格处理。

4. 采购文件 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请于 2023 年 04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05 月 04 日 24 时 00 分 00 秒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 获取 采购文件 订单 (订单信息需完整填写) 后 自行 电子 采购文件, 建议上传《应答登记申请表》 pdf版 , 1 。

重要提醒:

未完成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的单位,请先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办理登记注册(具体见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引》),提交登记注册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前款操作获取电子 采购文件 。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 采购文件 , 采购文件 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没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

为进一步规范 采购 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 供应商 在 采购 文件、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审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报价处理:

( 1)与其他供应商采购文件的IP地址、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IP地址、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3)与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 /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 供应商 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

4.2 采购文件 售价

本项目不收取 采购 文件费 。

5. 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的递交

5.1 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05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 供应商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 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

5.2 逾期 递交 的 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 ,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

6 . 发布媒介

本次 采购 公告 在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泰路 52号

联 系 人: 吴贤明

电 话:

采购服务机构 :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 85号

联 系 人: 崔倩仪

电 话:

电子邮件:

8.其他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部举报。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188号南方投资大厦,邮政编码:510000;监督电话:(020)62938982;电子邮箱: 。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 3 年 04 月 27 日

1:《应答登记申请表》格式

应答 登记申请表

标段名称


供应商名称


邮箱地址

( 与系统填写的邮箱保持一致 )


邮寄地址

(与系统填写的邮寄地址保持一致)


备注: 1、以上信息均为必填项,供应商填写信息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上传 pdf版(word版另存为pdf版格式),无须加盖公章。

2、 系统上需在备注栏填写

(1) 邮箱地址:

( 2) 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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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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