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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新庄镇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吉林

-

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3-04-28
招标预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新庄镇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424]-0089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榆树市新庄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榆树市新庄镇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12日13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YL-GC-20230424;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424]-0089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新庄镇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103,769.00元;

5.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项目所在地

ZZYL-GC-20230424

榆树市新庄镇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03,769.00元

路边沟工程、过道涵工程,过户涵工程

榆树市新庄镇大房村

6.采购范围:榆树市新庄镇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7.工    期:自合同签订后二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

8.建设地点:榆树市新庄镇大房村;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3.6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5月8日下午16时30分;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进行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PDF格式合并为一个文件发送,报名资料按照以下内容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附查询网址);

7)中小企业声明函。

邮件正文内,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 24 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 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磋商文件、图纸售价:磋商文件每套 6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3时00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2日13时00分;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评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长春市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新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树市新庄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盛世汽车产业园综合办公楼202房间

联系人:、张慧

电话:

3、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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