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峡库区民和县官亭镇河沿村灌溉渠道及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青海
关于“积石峡库区民和县官亭镇
河沿村灌溉渠道及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积石峡库区民和县官亭镇河沿村灌溉渠道及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闫建竞磋(工程)2023-013)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 积石峡库区民和县官亭镇河沿村灌溉渠道及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闫建竞磋(工程)2023-01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金额 | 总预算金额:3800000.00元(大写:叁佰捌拾万元整) 招标控制价:2905464.46元(大写:贰佰玖拾万伍仟肆佰陆拾肆元肆角陆分)本项目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采购要求 | 建设规模为新建渠道6.45km,渠系建筑物346座,改造渠道2.32km及渡槽1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其他资质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符合 2016 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相关规定;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5)提供企业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截图;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4月28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3年5月04日至2023年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或邮箱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份( 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904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工期 |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
工程质量 | 一次性交验合格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5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902室)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大街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904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
收款人 | |
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67320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小写:50000.00元( 大写:伍万元整)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响应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673201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缴纳磋商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 《青海省》、《青海省网》、《中国》、《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青海省》为准。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2023年4月28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