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重庆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工程epc项目
重庆
项目编号:426009020101
中交重庆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重庆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 已由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备案证:2212-500106-04-01-841040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交四航(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中交四航(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X标准分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冷链物流区及综合配套区,总建筑面积约90000㎡ 。主要建筑为1栋冷链仓配中心、1栋多温区物流中心、1栋恒温、常温区物流中心、1栋综合楼、1栋设备用房、坡道及平台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6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套服务)、采购(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总承包、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管理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建筑电气、制冷、防水、保温、智能化、总图专业、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立面照明设计、景观设计、工艺设计、煤气设计、幕墙设计(如有)、节能绿建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气体灭火、非标准设备设计指导及其他特殊工艺设计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如有)、人防(如有)等专项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钢结构工程、保温系统、制冷系统、电梯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园区内道路及绿化景观工程、供配电工程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 R 初步 设计 15 日历天 ; R 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 ;
节点工期要求: 2023年9月中旬桩基完工;2024年1月底主体结构封顶;2024年10月1日启动设备联调联试;2024年12月底达到运营投产条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1)、2)、3)项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满足以下(1)或(2):
(1)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6. 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2)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6. 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类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 6. 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类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R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5-05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5-08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2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重庆市监督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交四航(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人: | 王先生、王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4月28日
中交重庆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EPC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1179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1195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42014661145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169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50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20275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8341 |
[42600902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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