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农林管理所2023年度育苗生产作业农药化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农林管理所 2023年度育苗生产作业农药化肥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LS-YLKMP-2023-3-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农林管理所 2023年度育苗生产作业农药化肥采购公告采购人为农林管理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农药及化肥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2023年农林所农药、化肥采购报价表》。 3.预算总金额9.7万元(含税)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1.投标人(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4.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根据采购物资实际,要求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有效期内相应的农药、化肥经营许可证。有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二)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至2022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业绩要求: 1.业绩类型:标的产品需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提供标的产品或标的产品同类产品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标的产品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业绩年限: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 2022年12月)任一年。(四)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应提供近三年内(2020 年1至2022年12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2)近一年(2022年1至2022年12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3)近三年内(2020年1至2022年12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本条款适用于非公开招标采购】 (5)如(2022年1至2022年12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填写说明:1-12、16(2)(3)(5)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29日 11:00至 2023年5月5日 15:00 (北京时间)登录(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 14:00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农林管理所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众街59号
邮 编: 150076
联 系 人:史大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哈尔滨市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500043109200057914
8. 其他
1.《2023年农林所农药、化肥采购报价表》中不含税报价应包含材料价格、包装费、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为到场价格。 2.竞商人需在2023年5月5日15时前将竞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且汇款账户必须与竞商人一致,否则将不能参与竞标!如因中标人个人原因违约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人在竞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标保证金手续(公示日期以95306国铁招商平台发布为准),竞标保证金原额无息退还,退款账号必须与汇保证金账号一致。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者,将无权参与竞标活动。 3.采购评审原则:(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总价且在预算价之内的采购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且在预算价之内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2)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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