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楚村镇新塘村三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亳州市
蒙城县楚村镇新塘村三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二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3CG022-1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楚村镇新塘村三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二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B座215-13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 柒拾伍万元 整( ¥ 750000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蒙城县楚村镇新塘村三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二次)项目 施工范围:蒙城县楚村镇新塘村三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吴静 执业证书信息:皖 需解锁2783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波 、王辉、陈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 7500 元。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 4 月 13 日
3.开标日期:2023年4月 25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 吴静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 5 月 15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需解锁。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北蒙大道 110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晓瑞、 葛 工
电 话:需解锁、需解锁
十、
1.竞争性磋商文件 )
2. 业绩 )
3. 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
5 .投标报价表 )
6 .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
2023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