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非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全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招标公告
宜宾三江新区非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进港铁路交叉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
招标编号:CTGG-2023-043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宜宾三江新区非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进港铁路交叉点)项目 已经由 川投资备 以 川投资备【2208-511599-04-01-754809】FGQB-0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 成都成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龙头山东侧,近临港物流园区。 建设规模: 磅礴路:拟采用桥梁形式跨越宜泸高速及进港铁路,本次范围为里程为K1+106至K1+186的跨越进港铁路(预留增建二线条件)段桥主体工程,桥梁按单幅桥设计,涉铁段为2×40m简支箱梁,桥梁全长为80m,桥宽30m。 宜宾港路:拟采用桥梁形式跨越在建进港铁路(上跨位置近临港隧道出口),本次范围为跨越进港铁路的桥主体工程。涉铁段分为左右两幅,其中左幅里程为K0+321.5至K0+571.5段,孔跨为2×3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50+9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右幅里程为K0+313.1至K0+563.1段,孔跨为(50+9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2×3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左右幅桥梁全长均为250米,桥宽15.25米。主跨(50+9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采用悬臂浇筑。 2.2 招标范围:宜宾三江新区非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进港铁路交叉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6日。 2.3 其他说明: /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全标段。 (1)资质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有一方在投标过程中被暂停投标资格或有不良信誉,联合体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影响联合体的信誉评审; ②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及其他: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
4、资格预审的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5.1.请申请人于2023年3月23日0时0分至2023年3月29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平台(四川省),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5.2./ 5.3./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8时30分至2023年4月6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以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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