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中心嘉鱼经济开发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湖北
-咸宁市
经济开发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 421221-2023-00116 ]要求, 湖北建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就其 经济开发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以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
1、 采购项目编号 :JZZB-2023014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3-00116
3 、项目名称: 经济开发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预算: 60万 元人民币
6、 最高限价:60万 元人民币
7 、采购内容: 经济开发区安全技术服务 , 详见 第 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8、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9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时间之后) 。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
1、获取时间:2023年 5 月 9 日起至2023年 5 月1 5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登录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文件
3、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用户类型建议勾选“供应商”和“投标人”两项),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
(2)完成注册登记后,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81/TPBidder/memberLogin,主体类型选“交易乙方”),在所投标包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如何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5 月 22 日上午8:3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22 日上午9:30分
3、递交地址:县鱼岳镇大道48号县中心五楼509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5 月 22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县中心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人:吴忠华 ;联系地址: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登陆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平台。具体可联系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8、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八 、采购单位联系人: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县诗经大道县委党校大楼四楼
联系人: 梁志兴
电 话:
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 :
电 话:
湖北建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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