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客服运营支撑服务项目
辽宁
-阜新市
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客服运营支撑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客服运营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JH23-210900-00585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5 月 19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900-00585
项目名称: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客服运营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客服运营支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3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35,000.00元
采购需求:
1、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客服负责网站咨询、建议、搜集、反馈、电话回访等客服服务;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负责网站页面日常运营,内容更新维护服务。(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2、服务范围:确保阜新市政府网站正常稳定运行,提供网站在线应答服务和网站内容更新维护服务,负责市政府网站栏目内容维护工作,县区、部门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统计每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上报信息数量并月底汇总数据,“阜新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市政府网站所需视频及图片的制作加工处理等技术性工作,政府网站集群整体后台运行及维护工作,政府网站的网民找错留言进行转办处理。
3、服务要求:1)按照《阜新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市政府网站咨询建言渠道接到的网民留言及时答复处理
2)按时完成网站首页及二级页面的内容更新
3)完善办事指南重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及时进行有效处置
5)对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列明的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6)网站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外部链接等)确保全部能够打开,不出现错误
7)完善涉及政府网站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记录的建立与修改。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5、服务标准:根据《阜新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阜新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相关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方式:在线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05月1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备份文件递交阜新市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4楼)第七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05月19 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文件在辽宁网上开启;备份文件在 阜新市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4楼)第七开标室 现场开启(如需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128-8588 ),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400-128-8588 ,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联系方式:0418- 2813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州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1200100008506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婷、包海城
电 话:
2023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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