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电子检务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藏
-拉萨市
项目概况
2023年电子检务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西藏自治区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4000023210200010729
项目名称: 2023年电子检务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每年运维经费下达并且对上一年度运维工作验收合格后签订服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SM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运行维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至 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3年电子检务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西藏自治区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05 月 31 日09时5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4000023210200010729
项目名称:2023年电子检务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64000.00元/年
最高限价:3764000.00元
采购需求:2023 年电子检务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每年运维经费下达并且对上一年度运维工作验收合格后签订服务合同。
合同履行地点:自治区检察院(案管部、信息技术处,办公室、检察官学院),7个地市分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运行维护)。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中国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主体、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2020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包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05 月 09 日 至 2023 年 05 月 16 日 ;
地点:登陆西藏自治区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 05 月 31 日09时50分 (北京时间)
地点:①投标文件提交:西藏自治区中心 211 开标室;
②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西藏自治区平台、中国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3.出现以下情形时,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29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邮 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2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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