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林业和草原局美姑县林业碳汇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凉山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36202300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美姑县林业碳汇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为1000000.0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00%,其中,面
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0元,占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更正为:。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为:02885082978。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张玥,更正为:李女士。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更正为:02885082978。
原内容: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参照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有关要求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
更正为: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实质性要求) |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
原内容:
评分细则表
报价 10% | 10分 | 以本次经评审的有效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为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别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本项满分 10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实行10%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提供相关材料。 | (共同评审因素) |
更正后:
评分细则表
1 | 报价 10% | 10分 | 以本次经评审的有效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为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别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共同评审因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美姑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 四川省美姑县美东路大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路15号附2号
联系方式: 02885082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85082978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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