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年修项目-变更公告
北京
变更公告
公告
燃气锅炉年修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TC239W038 )
一、更正内容:
将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9项 “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付30%,中间无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结算后付到结算额的95%,留5%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后无息返还。” 变更为: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付30%,中间无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结算后付到结算额的97%,留3%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后无息返还。
二、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特此说明。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
联系人: __
电话: __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__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
联系人: 、王劲松、张文凯、王钧、韩铭
电话: __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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