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天津市和平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采购项目
天津
人保寿险天津市和平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人保寿险天津市和平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采购
2. 项目编号:2023-TJ-0007
3. 采购主要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人保寿险天津市和平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采购
4. 应答方的资格要求:
4.1 应答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应答方公章);
4.2 应答方 银行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要求正本或自谈判日起3个月内的复印件)或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须加盖应答方公章),相关资料须加盖应答方公章;
4.3 应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4.4 应答方应拥有该租赁区域的产权或产权人合法且充分的授权或许可,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一次消防证明等法律文件必须齐全,且无产权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权属瑕疵或法律风险(须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一次消防证明等法律文件,提供产权无权利限制、权属瑕疵或法律风险的承诺书并加盖应答方公章);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应答。
4. 6应答方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答方委派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7应答方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加盖应答方公章)。
4. 8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 磋商 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
6. 磋商地点(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人保寿险大厦 21层司务会议室。
7. 以上若有变更,采购人会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应答方。
8.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 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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