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2023-2024年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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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天二项目点)2023-2024年食材采购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GZXY-XY-2023-001 )
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天二项目点)2023-2024年食材采购 项目 (招标编号: GZXY-XY-2023-001 ),已由项目审批 部门 批准,招标人为 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一、招标信息
(一) 项目名称: 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天二项目点)2023-2024年食材采购
(二) 招标人: 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三)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 (广东)有限公司
(四) 预计招标金额: 310 万元 /年。
(五) 资金来源情况:其他
(六)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 项目类别:货物类
(九)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日)
(十一) 供货期:供货期为 1 年,当天配送,为框架招标,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招标范围如下:米面、豆制品、肉类、家禽、蛋类、蔬菜、水产、豆制品、水果、调味品等的供应。 。 |
( 二) 标的标包划分(含最高限价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 包 名称 |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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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项目概况
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天二、西修(除鲁布革区域外) ,位于贵州省兴义市北京路 1号。 为从源头上保障 食材 的卫生安全,保证食材品质及价格公道,拟对 食材 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按合同签订日期起,供货期为 1年,当天配送,为框架招标,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合同履约期间的食材结算价格,应以招标人和中标人每月底开展市场调查,经双方确认后的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市场调查的价格)作为下个月的结算单价,若投标人不遵守定价规则,招标人有权停止投标人供应食材,发生两次以上同类情况(含两次),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食材供应合同 。
1、 合同终止条件:
招标人(甲方)对中标人(乙方)进行考核,如发生食材质量差、达不到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价格高、送货不及时等情况,导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或其他导致本项目不能履行的情况,招标人随时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解除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即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定价方式:
( 1)甲方安排人员走访当地市场协商议价,所供货物根据甲方当地农贸市场或当地主要超市同类(或相近)产品当日的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乘以中标费率作为最终结算价。
定价时间:所供货品均以自然月为定价周期(取价时间:第一个月供货期以当月当次走访市场价作为当月的基准价,第二个月开始以上月走访市场价作为当月的基准价,以此类推)。
基准价的定义:指每月双方共同到超市、批发市场、菜市场进行市场调查,三个地方同类菜品价格的平均价为次月的市场价。
( 2)价格调整
每月定价期内,原则上甲方采购价格不变,若当日货品价格波动超过 15%(以甲方所在地价格系统、当地农贸市场或当地主要超市同类或相近产品当日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双方可提出协商调整并确认,未经书面确认而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拒收和退货。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内
5、报价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
6、结算方式:结算费用=∑采购量×基准价×中标费率。
7、采购有效期: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 “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必须持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15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3 年 05 月 22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电子版 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重要提醒:
1. 招标文件的 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 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 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 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 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4.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5.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 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
2. 地点: 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3. 方式: 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
** 4. 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 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中国 等 网站上发布 。
八、 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 510630
受理邮箱: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 2)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
( 3)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
( 4)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 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 标 人:广州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广场秋广场 F座1501房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 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联 系 人: 熊工
电 话: 4008-100-100
2. 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3.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 、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王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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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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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异议提出 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 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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