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产业园边坡支护及园区内排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项目名称 | 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产业园边坡支护及园区内排水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1723001001 | ||||
招标人 | 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边坡支护工程:本工程挡土墙总长392.1米,挡土墙高度3.0~9.0米,M7.5浆砌片石结构。坡度设金属波形护栏1120米,砖砌排水沟1120米。坡面进行回填土修坡及植草防护。2.排水工程:污水管总长324米,其中d800管长26米,d1000管长298米, 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180度砂石基础。砖砌污水检查井6座。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5 月 1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2年5月 18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湖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 广西湖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湖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052312.33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江妹(注册编号: 桂 245131333133 ;身份证号: 450122********454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小津(身份证号: 452226********89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武宣县2020年城区照明改造设施采购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4.89分 2、来宾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5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 ||||||
投标总价 | 8062195.10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东(注册编号: 桂 245192100074 ;身份证号: 450104********95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巫文东(身份证号: 452224********403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象州石龙威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基础配套设施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8.22分 2、来宾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5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068394.58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连梅(注册编号: 桂 245192001476 ;身份证号: 452225********054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石晓艳(身份证号: 452226********13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花山小学南校区配套道路工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3.45分 2、来宾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5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423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