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收储设备采购项目
河北
-保定市
秸秆收储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秸秆收储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区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购置秸秆运输车辆、自走式玉米穗茎收获机等设备
2.2招标范围:购置秸秆运输车辆、自走式玉米穗茎收获机等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 (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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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16 00:00 至 2023-05-2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以下简称“惠招标”),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因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05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雄安顺鹏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温仁镇王盘村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 |
邮编: | 071100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影军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15530244888 | 电话: | 1553022276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18775548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01008255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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