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钦州港货场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
-钦州市
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钦州港货场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tdwz2023-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钦州港货场碎石采购招标人为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货场碎石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钦州港货场碎石采购 1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5月15日 至 2023年5月20日 ,每日上午 08:00 至 12:00 (上午),下午 14:30 至 18:0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道大酒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大厅405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24日 08:30 ,地点为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道大酒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大厅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成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道大酒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大厅405室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账 号: 21021406
9. 其他
一、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进行公开招标。二、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帐号:21021406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注意事项:⑴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招标编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帐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⑵网银转账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2.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以下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公告附表1);2.供应商信息表(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表2);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账错误或逾期报名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3.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铁代物招〔2023〕048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4.对报名资料齐全并按指定账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未在“”注册的供应商先自行注册并进行CA数字证书申请,注册为免费注册,,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申请仅支持网上办理。 6.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被扣分评价,影响信用等级,请投标人谨慎对待。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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