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南峡沟水库管理站陇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陇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Y(2023)-0509-SG
项目名称:陇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760,924.0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水库工程施工 | 38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0 | 3,760,924.09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宝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记录使用和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宝水函〔2023〕30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4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4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供应商参加本次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须信用记录良好,提供《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信用承诺书》;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陕西省》、《陕西省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各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报名成功回执单,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各供应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4、经确认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中电子文件(*.SXSZF格式) ,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通道将关闭,未及时磋商采购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请供应商自行负责 ;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 CA 锁用于解锁文件及二次报价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陇县南峡沟水库管理站
地址: 陇县城关镇朱家寨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东风路泽周商务 1713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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