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安徽
-滁州市
凤阳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三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gc202304-137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振兴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凤阳县府城镇政务新区粮贸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
地址 | 蚌埠市心里程科技大厦 6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 ( 元 ) | 37333934.01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婷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81897793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参照滁公管综【 2022 】 5 号要求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 192996 元 ;专家评审费: 6570 元;论证费: 3800 元;其他费用: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维权渠道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html ) 递交至 凤阳县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凤阳县中心 2 楼 , 联系人: 汪主任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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