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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高氮低碳水体总氮脱除技术试点工程高氮低碳水体总氮脱除技术试点工程

山东

-

烟台市

发布时间:2023-05-16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高氮低碳水体总氮脱除技术试点工程高氮低碳水体总氮脱除技术试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高氮低碳水体总氮脱除技术试点工程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4402
工程地址:栖霞市
建设规模:施工计划投资额:约500万元人民币。招标方式:公开
建设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招标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系人:于春华联系电话:需解锁
开标时间:2023/5/16 9:00:00
开标地点:烟台市中心栖霞分中心
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评委6技术标评委7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需解锁18.880017.300019.900017.850019.400017.500015.700018.190064.850015.000098.0400
需解锁15.000015.100010.600017.450019.500017.900013.200015.730064.740015.000095.4700
需解锁14.120013.400010.100015.900018.100017.200011.900014.500064.700015.000094.2000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投标总报价(元/费率)投标报价说明质量工期/天
1需解锁建筑业-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4252002.45(元)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新建工程出水总氮≤10mg/L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工
2需解锁建筑业-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4274005.48(元)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工
3需解锁建筑业-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二级4283006.14(元)合格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起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完工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揽时间

需解锁

需解锁

需解锁

序号荣誉名称发奖机关公布地址获奖时间

需解锁

需解锁

需解锁

序号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专业任职阶段备注

需解锁

1孙海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鲁23720需解锁;3711****1256
2刘广龙安全员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21)0600397;3706****8216
3蓝杰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环保工程/工程师;3706****3149
4张才华施工员职称证/工程师;3713****5731
5李兴奇质检员职称证/工程师;3425****6416

需解锁

1韩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一级/鲁需解锁17819;3711****2912
2庞文豪安全员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21)0103453;3729****0414
3刘晋文施工员其他/37需解锁4;1423****5438
4张德清质检员其他/37需解锁9;3601****2211
5尹伟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工程师;3709****1947

需解锁

1孙佳星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二级/鲁206202117762;3706****532x
2周蓬媛施工员其他/37需解锁1;3706****054X
3赵慧质检员其他/市政 /37需解锁1;3706****0022
4胡凡安全员其他/鲁建安C(2020)0601193;5113****4158
5王建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工程师;3707****2596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投标总报价得分
投标单位名称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2023年05月16日11时44分 - 2023年05月19日11时46分
八、异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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