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实验林场2022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项目编号:None
**** 受 庆元县实验林场 的委托,对其 庆元县实验林场2022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 进行招投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 《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 〔 2018 〕 103号) 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 庆元县实验林场2022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 浙诚远庆[2022]079号
4.招标项目内容:
庆元县实验林场2022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存放期限分别为三个月定期存款、六个月定期存款、一年定期存款,存放资金:400万元,项目按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 《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 在庆元县境内设县级支行 ;
5.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 , 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3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 , 人民银行庆元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6.资格审查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 获取 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
7.1 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26日23:59分(北京时间)。
获取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0月8日9:30分(北京时间)前。 2 022年 9月26日 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的账号注册 ,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才可获得项目招标文件。
注: 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 10月8日 09: 30分 (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视为未投标。
9.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线递交
10.公开招标开标时间: 2022年 10月8日 09:30分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在线 开标 ;庆元县中心418室(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庆元县实验林场
联系人: 电话: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新建路140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夏永聪 电话:0578- 6163619、
地 址: 丽水市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13.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省
丽水市网
14、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竞标银行严格遵守庆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
庆元县实验林场
2 022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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