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部分职工食堂改造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
-亳州市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部分职工食堂改造工程[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部分职工食堂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进行 比质比价 。本项目于 202 3 年 4 月 28 日 10 时00分,在需解锁 进行比质比价 ,经 评审小组 评审, 现将 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部分职工食堂改造工程[二次]
2、 项目 编号: GN2023-12-1937
3、 成 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成交候选人:需解锁
第二成交候选人:需解锁
公示期:自202 3 年 4 月 29 日 至202 3 年 5 月 4 日
本次结果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评审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需解锁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需解锁 7 。
应急客服电话:需解锁(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 成交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 应答 人的 应答 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 采购 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 成交 或恶意异议扰乱 评审 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 成交人 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 人: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
采购 代理机构:需解锁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202 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