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22年度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福建
-宁德市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2022年度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宁发改审批〔2021〕8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林业局 ,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投资 ,招标人为 寿宁县林业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寿宁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寿宁县2022年度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规划建设面积16000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面积6000亩,占总面积的37.50%;退化林修复面积10000亩,占总面积的62.50%,工程预算价:10416116.00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寿宁县2022年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41611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在2023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人工造乔木林工程量,退化林修复工程量2023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森林经营和管护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须具备园林绿化或营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园林绿化 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 2023年5月29日 09: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5 月 29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 : //ggzyjy.xgw.ningde.gov.cn/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德市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林业局
地址: 寿宁县 ,邮编: 35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东方商住城5B幢号楼四、五单元二层 ,邮编: 35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文
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280095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市林业局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 5 号宁德市林业局 10 层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宁德市中心
地址: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8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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