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动车段青岛动车所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空心轴探伤机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1. 招标人
1.1 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动车段
1.2 招标人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傍海中路 6号青岛动车段
1.3 联系人: 燕 先生
1.4 联系方式:
2. 招标代理机构
2.1 单位名称:
2.2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 83 号
2.3 单位邮编: 250001
2.4 联系人:崔先生
2.5联系方式:
3. 招标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
包件号 | 包件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大修 | 套 | 1 | 青岛动车所 |
2 | 移动式空心轴探伤设备 大修( XHAT-MO3 ) | 台 | 2 | 济南动车所、青岛动车所 |
3.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3.3服务地点:济南动车所、青岛动车所。
3. 4资金来源 : 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投资 。
4. 招标依据: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青岛动车所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大修等 24个项目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2〕171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大修投资等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 。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招标编号: JTZB2023 FW-092-01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 件 1: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要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须通过CE认证。
3.投标人需为设备生产制造商,提供该项目大修设备的生产制造资质及须通过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文件。
4.供货业 绩:投标人产品应成熟、稳定、可靠;投标人须提供 202 1 年以来在动车段(所)动车组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的大修合同复印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7.1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7.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7.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7.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8.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9.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查勘,并提供招标人印发的现场查勘证明。现场勘察联系人:由先生(),勘察时间:2023年5月29日10:00。
包件 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经营的生产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该设备的生产制造资质及须通过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局)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动车领域技术评审文件;若投标人为非设备生产制造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该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维修(大修)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完整的设备硬件、软件、电气接口的方案及原设备的全套技术图纸(现场备查)。
4、供货业绩:投标人产品应成熟、稳定、可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两个及以上在动车段(所)同型号空心轴探伤机大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以及大修设备验收之后一年以上用户使用良好证明(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
5、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 并提供近两年( 20 21 -202 2 )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7.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7.1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7.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7.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7.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8.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9.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查勘,并提供招标人印发的现场查勘证明。现场勘察联系人:由先生(),勘察时间:2023年5月29日10:00。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9.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5 月 19 日 8时00分至2023年 5 月 26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9.3.招标文件售价 3 00元(不分包件),售后不退。
9.3.1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
9.4.购买招标文件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招标编号(例:2023 FW-092-01 ),因各银行情况不同,为保证信息传递成功,备注、用途、附言、摘要等处均要注明),以个人名义支付的不予受理。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缴费凭证按所投包件分别提交(公告 →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缴费凭证须为正式银行电子回单或纸质回单扫描件,企业内部缴款凭证无效),由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可招标文件(参与的项目→招标文件)。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项目总编号未变),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再次购买,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备注:详情请供应商操作手册( **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 370048195
9.5.招标文件费用一律开具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 word文档)发至邮箱(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税号 | |
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前往以上邮箱自行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10.招标日程安排
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上午 9:00~9:3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单独密封) 。
10.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 83号二楼第二评标室。
10. 4 开标时间: 2023年 6 月 6 日上午 9:30。
10. 5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 83号二楼第二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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