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全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 3 年 6 月 9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0704-JSZM-ZX06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1 . 3预算金额:1 552.88 万元。
1.4 报价方式 : 优惠率
1 .5 采购需求:依据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全局食堂地理位置和食堂经费开支大小分布,拟将 17 个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分片公开招标,共分为 4 个标段,各标段招 1家综合性食材(米面油类、蔬菜类、肉食类、乳制品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水产类、肉食类、禽蛋类、水果类等)供应商以确保食材新鲜性、及时性,同时也便于食堂支出的统一管理。
1. 6 各标段基本情况及预算
标段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预估用餐人员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巡特警大队 | 景明佳园小学内 | 304 | 2 37.12 |
治安大队 | 雨花西路 115号 | 3 2 | 3 0.72 | |
雨花台派出所 | 软件大道 58号 | 1 11 | 8 6.58 | |
铁心桥派出所 | 铁心桥大街 30号 | 1 53 | 1 19.34 | |
陵园派出所 | 雨花台烈士陵园内 | 1 3 | 1 2.48 | |
共青团路派出所 | 雨花台区共青团路一村 11幢 | 6 1 | 4 7.58 | |
赛虹桥派出所 | 凤台南路 36号 | 1 19 | 9 2.82 | |
合计 | 793 | 626.64 | ||
2 | 西善桥派出所 | 西善桥北路 78号 | 109 | 85.02 |
岱善派出所 | 盛家岗西街 3号 | 103 | 80.34 | |
开发区派出所 | 方村 98号 | 84 | 6 5.52 | |
板桥派出所 | 雨花台区振兴路 1号 | 123 | 9 5.94 | |
梅山派出所 | 雨花台区雄风路 555号 | 73 | 5 6.94 | |
看守所 (民警) | 新湖大道 66号 | 6 7 | 7 2.36 | |
经案大队 | 新湖大道 6 8 号 | 7 8 | 6 0.84 | |
执法管理大队 | 盛家岗西街 3号 | 43 | 41.28 | |
合计 | 680 | 558.24 | ||
3 | 分局 | 花神大道 5号 | 3 00 | 2 88 |
4 | 看守所 (在押人员) | 新湖大道 66号 | 预估 1 78 (人数不固定 ) | 8 0 |
1. 7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则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1. 8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1. 10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1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 2 如受疫情影响合同履行期限顺延,具体与采购人协商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后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在线)。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在中标 (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有权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信用承诺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扫码核验,如发现供应商使用有虚假的信用承诺书,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3.违反信用承诺制度的法律责任:
( 1)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投标人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投标人需提供主食产品(米、面、油)货物标准符合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扣保、宁财购通【 2021】5号等。
2. 4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 5 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 自 202 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 3 年 5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
网络获取
报名邮箱: @ 163 .com
潜在 供应商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报名表 》);
④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证明回单。
(注: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 3其他相关事项: 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 .4 招标文件售价 100.00 元 ,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文件售后不退 , 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 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收款 。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 年 6 月 9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4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3 年 6 月 9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4 .3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50号康缘智汇港D栋204室
五、投标文件开启
5 .1 时间: 202 3 年 6 月 9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5.2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50号康缘智汇港D栋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版PDF格式,U 盘)壹份,单独密封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7.2 本次招标不 收取 保证金。
7.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和“南京 公告采购信息网 ”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5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50号康缘智汇港D栋204室
联系电话: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 工
电话:
202 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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