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项目
浙江
-温州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浙江丰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乐清市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项目(监理),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公示的基础上,现已定标,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请你单位按下述中标结果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
招标人名称 |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工 程 名 称 | 乐清市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项目(监理) | ||
建 设 规 模 | 本工程为乐清市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项目, 位于中心区A-d11地块,东侧为千帆西路,南侧为晨曦路,西侧为文化馆,北侧为蝴蝶广场。 本项目总改造提升面积约8648.4平方米,其中一层约1095.5平方米,二层约2515.9平方米,三层约2521.6平方米,四层约2163.4平方米,楼梯间352平方米。主要包括越剧展厅、剧院、功能区、排练区、库房及装卸区、办公区等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530.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29.2万元,舞台机械设备2133万元。 | ||
签订合同期限 | 请于7日内签订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 | ||
工程承包内容 | 乐清市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项目 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含保修期内的监理) ,包括施工过程中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室外工程、电梯工程、舞台机械设备 等全部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配合等工作,并提供全过程监理的档案资料及归档的影像资料。 | ||
项目总监 | 赵有亮 | 最高限价 | 963000元 |
承 包 方 式 |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中标价 | 866219 元 | 工 期 | 监理服务期要求: 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招标单位 (盖章) 2022年 9 月 2 日 | 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 2022年 9 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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