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23年度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
-恩施州
中标公告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SHF-202304SZ-001001001
一、招标概况
鹤峰县2023年度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典河、伍家河、山洪沟石槽河防洪治理)于2023年04月25日在恩需解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5月16日在鹤峰县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3年05月1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元) | 12361846.6 | 12336487.77 | 12336410.11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 150 | 150 | 15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刘国儒 | 王红 | 王涛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51655009 | 鄂242141538745 | 鄂242181992478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0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地址:鹤峰县新民街18号4栋联系人:需解锁电话(传真):需解锁2.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地址:恩施市需解锁大道60号联系人:需解锁电话(传真):需解锁3.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 161 号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 161 号联系人:电话(传真):需解锁.综合监管机构: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16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传真):需解锁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盖单位章)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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