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空气能热泵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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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空气能热泵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2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空气能热泵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能热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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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取得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1年至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空气能源热泵的质量检测报告或有效期内的产品试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供货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至今)具有投标产品同类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5月19日 至 2023年5月24日 ,每日上午 08:30 至 11:30 (上午),下午 13:30 至 16:3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局标准化交易基地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温州南公寓新公寓空气能热泵:300元、宁波公寓空气能热泵:3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30日 08:30 ,地点为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局标准化交易基地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高工、董工(报名)
电 话: 、(报名)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9. 其他
1. 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文档上传,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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