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乡十字沟村三组公路提档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十堰市
大柳乡十字沟村三组公路提档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8 15:45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12 | 项目监管地:郧阳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大柳乡十字沟村三组公路提档升级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ZMZC-2023-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4-2023-00688
3、项目名称: 大柳乡十字沟村三组公路提档升级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0 (万元)
6、最高限价: 70 (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字沟村三组公路提档升级3.5公里;主要功能或目标:方便群众出行;需满足的要求:满足群众生活生产需求,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
(6)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7)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死亡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须提供上述内容的相关承诺,同时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将保留对本项进行查询的权力,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2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3、方式:
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网上获取: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文件领取登记表();
(2)现场获取: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文件领取登记表()。
(3)逾期或资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网上获取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12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郧阳区大柳乡杨家村2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十堰市天津路民安高层安置小区3栋1单元12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倪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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