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大新县榄圩乡正隆村驮押屯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崇左市
项目名称
崇左市大新县榄圩乡正隆村驮押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14002886002082
招标人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结构类型及规模
崇左市大新县榄圩乡正隆村驮押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总面积8.9484公顷,涉及图幅号F48G032084 (图斑号345、346),提质改造前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旱地9等,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水田面积8.6674公顷,改造 后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水田8等。项目预计总投资叁佰捌拾贰万叁仟壹佰元整(¥3,823,100.00),其中工程施工费壹佰贰拾捌万零伍佰元整(¥1,280,500.00)。
(一)土地平整工程。该工程预算金额陆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629,200.00),涉及犁耙144.73亩,土地平整9.6483 公顷,表土剥离与回覆28945立方米,土方开挖20799立方米,土方回填19368立方米,犁底层压实19368立方米,土方调运 (0.5km)5881立方米,田埂修筑使用土方1431立方米、长3975米。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该工程预算金额贰拾万零伍仟玖佰元整(¥205,900.00),涉及新建斗渠1条、长645米,新建农渠5条、长975米,改建排水沟2条、长741米,放水口20座,分水闸8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该工程预算金额肆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445,500.00),涉及改建田间次道2条、长428米,新建生产路2条、长487米,灌溉涵洞7座,排水涵洞1座,喇叭口3座,回车台3座,过沟渠机械通行盖板1座。
开标时间
20 2 3 年 5 月 25 日 15 时 00分
开标地点
崇左市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 23 年 5 月 26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 23 年 5 月 30 日
预拟中标人
广西中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中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投标报价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项目经理
黄俊 ( 桂245101223495 ; 身份证号:452626********2816 )
安全员
陈朝章 (桂建安C3(2014)0012155;身份证号:452094********0835)
目标任务
签订合同后,在 120个自然日 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质量要求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项目经理
周少福(桂245080910825;身份证号:450121********3952)
安全员
盘艳梅 ( 桂 建安C( 2020 ) 0000953 ; 身份证号:452332********2729 )
目标任务
签订合同后,在 120个自然日 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质量要求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报价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项目经理
程美华(桂245131331106;身份证号:450111********0988)
安全员
丘锐(桂建安C(2019)0018331;身份证号:450922********2490)
目标任务
签订合同后,在 120个自然日 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质量要求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无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 :9000/、 、全国平台(广西.崇左) 、 中国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受理电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