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金湖公园四个专业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容东片区金湖公园四个专业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东片区金湖公园四个专业公园工程施工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以 《关于开展容东H片区绿轴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城市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金湖公园(专类公园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金湖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电建河北雄安智汇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电建河北雄安智汇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四个专业公园分别为儿童公园、文化公园、南文营公园、体育公园,其中: 金湖公园项目-专类公园包括儿童公园、体育公园、南文营公园、文化公园,其中儿童公园面积约为9.6公顷、体育公园面积约为35.6公顷、南文营公园面积约为30.00公顷、文化公园面积约为14.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路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河道水工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 项目投资:项目建安工程费约5.8亿元。
2.2招标范围: 包含本项目所有的场地工程、园路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景观桥工程、河道及水工设施工程、配套家具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养护、缺陷修复、保护及智慧系统应用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包含儿童公园、文化公园和南文营公园三个公园,建安工程费概算约为30789.81万元; 二标段:包含体育公园一个公园,建安工程费概算约为27697.38万元。 2.5其他: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6本招标文件中未做特殊说明的部分,均适用于全部2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 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均为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3业绩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含)的正在实施或已完工或竣工的公园项目(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或类似公园项目(类似公园项目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附属建筑工程),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正在实施或完工或竣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 :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 : (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v.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w.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建安工程费(一标段>二标段)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2)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3)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因疫情原因未及时缴纳,可提供因疫情中断之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1-07-17 09:00至2021-07-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招标文件。投标人按4.1款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获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8-10 09:30 ,地点为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其他说明:(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2)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3)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0113。(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queryContent-jyfw.jspx?inDates=&ext=&origin=&channelId=431&projectCode=)更新至最新版本。(5)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7)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瀚洋 联系电话:15097790198 电子信箱:zhanghy@sstc20.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71269。2.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1)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开标系统:开标前一个小时可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2)直播系统: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文件时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电话,无需提前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0113。(3)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查看。(4)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5)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3.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7)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8)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10)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640版本制作,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12)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67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袁经理 | 联系人: | 张瀚洋、赵悦、封勋 |
电话: | 0312-5618836 | 电话: | 0312-4078181/4078990,15097790198 |
传真: | / | 传真: | 010-6268825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anghy@sstc20.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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