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黎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化处理系统和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运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
-黔东南州
项目概况
黎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化处理系统和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运营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0日 13:2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KS2023-010
项目名称: 黎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化处理系统和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运营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ZFCG20230529004
预算金额(元): 7300000
最高限价(元): 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黎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化处理系统和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运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本项目预算金额:7300000.00元(每年3650000.00元);数量:每年预计30000立方米 ;服务期:2年;项目采取总包干价和单价报价:生化处理系统拦标价为1550000.00元/年,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运营拦标价为70元/立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 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3.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 采 购 文 件 ) , 请 各 供 应 商 下 载 专 业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 投 标 工 具 下 载 地 址 : .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903&ZtbSoftType=DR&_dialogId_=6F97D351-8DF7-4B3D-9C5E-482919E0095D&_winid=w8466&_t=701593 4.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91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_dialogId_=F63D00FD-A0F5-45A6-80FF-07F8DDA140E0&_winid=w8466&_t=378100;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 《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 、网络等状况良好,按 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6、供应商应及时“黔东南州网→办事指南→中心”学习“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至12:00 ,下午 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方式: 无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3:2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3:20
开标地点: 黔东南州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执行;(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黎平县德凤街道开泰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凯里市韶山南路29号宏宇大厦1栋1单元2301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鲁涛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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