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合肥市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2 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 2023BTFWZ0086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05 月 05 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3 年 05 月 25 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2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3BTFWZ00860-2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东繁华世家雅景苑 1 号联排别墅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文晖路 29 号逸林苑 11 座 401-405 号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 238 号房地产大厦 B 座七楼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 91 号立基大厦 B 座 1709 室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525 号方大郢综合楼 10-11 层整层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9 号东乐大厦 10 楼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89 号深港数字化产业园 7 栋 7A-3701 室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1828 号总商会大厦 1202 、 1204 室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与福中路交汇处瑰丽福景大厦 3# 楼 14 层 1401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总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港汇广场 A 座 2308 室 ; 分公司: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大市场陶瓷卫浴精品馆 B22 号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 天
备注说明: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合肥市滨湖区武汉路 229 号
联系人 : 杨莉莉、徐驰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626187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需解锁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郑永瑞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公示期: 2023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06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需解锁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A 区六楼 678 室,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杨工、徐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需解锁
2023 年 0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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