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徐州市
睢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 项目编号: JSZC-320324-SNJC-X2023-0017]
睢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 采云 ”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SZC-320324-SNJC-X2023-0017
2 、项目名称:睢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预算金额: 40 万元人民币
5 、最高限价: 40 万元人民币
6 、采购需求:睢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是所投电梯的产品制造企业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 、供应 商不是 所投电梯的产品制造企业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 2023 年 6 月 5 日后仍可以询价通知书, 2023 年 6 月 5 日后的询价通知书,视为非有效方式且 不做为 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用户注册 -- 获取“ CA 数字证书” --CA 绑定与登录 -- 网上报名 --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 kedt ”) -- 将后缀名为“ . kedt ”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 制作响应文件 -- 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 ) -- 通过“苏 采云 ”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 采云 ”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的网址: ;或进入徐州(网址: ) -- 业务工作 -- 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
3.3 “ CA 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 采云 ”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 ”系统下的国信 CA ,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 ”系统下的国信 CA 全省通用。“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 - 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 采云 ”系统 -- 已报名项目 -- 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 -- 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3.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询价通知书加载至“苏 采云 ”系统,供潜在供应商或者查阅。
3.6 苏 采云 系统 使用谷歌浏览器 参与不见面开标。
4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提交
1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09:30 (北京时间)前。
2 、线上开启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09:30 (北京时间)。
3 、线上开启地点:“苏 采云 ”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网址: ) - 业务工作 - 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 采云 ”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 采云 ”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 2 )质疑和 投诉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睢宁县中央大街 29 号
(二)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 商关注 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询价
终止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 商关注 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睢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睢宁县中央大街 29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睢宁县永安路 22 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立
电 话:
2023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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