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项目人防门施工答疑补遗澄清公告
山东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工程
招标 ( 第二次 ) 问题澄清回复(一)
各投标人 :
接受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总包部 委托,对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 D1101080711010124001001 进行 公开 招标 。
根据招标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 如下:
1、问题1。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并无《其它资料》一栏,无处上传成员方资料,还请确认。
澄清回复: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其它资料》一栏。联合体成员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请在上传的最末页备注另外上传位置,便于对评标文件查找。
2、问题2。如成员单位为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商,是否仅牵头方满足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即可,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商单位是否要求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备案入库?
澄清回复: ①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含评标文件)相关要求,若联合体牵头人已满足相关条件,也认为符合招标条件。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入库并领取CA数字证书。
3、问题3。 招标文件公告3.1.2业绩要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不一致,是否以公告业绩要求为准,即2019年起至少2个在建城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业绩且总承包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即可满足。
澄清回复: 以招标公告中3.1.2业绩要求为准“投标人在2019年起至少具有2个已完工或在建城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业绩,总承包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
4、问题4。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是否仅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即可。投标文件如有需成员方盖章处,是否可以以成员方单位资料文件盖鲜章的扫描件形式导入。
澄清回复: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签章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3.7条第3.3.7款相关要求编制。
5、问题5。招标文件中的标段划分为1个,投标文件中涉及到标段名称处是否可以统一填写:“/”
澄清回复: 可以。
6、问题6、如联合体形式投标,落款处投标人名称是否只写牵头单位名称即可。
澄清回复: 联合体形式投标,落款处投标人名称可以只写牵头单位名称,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总包部 团 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丁企业 地 址:
公园6幢4楼计划合同部
邮 编: 401147 邮 编:
联 系 人: 薛女士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账 号: 5005 0030 1013 0012 5604 3 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董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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