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项目建设采购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乐山市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13202300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项目建设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谈判文件中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错误,更正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范本。
更正内容:
将原谈判文件中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更正为最新版本,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 的范本,。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供应商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采购文件后 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 。 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梧桐街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翠园街19号3幢11单元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女士
电话: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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