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储能电池产业园工程设计
江苏
-泰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02188600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伏储能电池产业园工程 已经由 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海行审备[2022]3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汇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储能电池产业园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界沟路东侧、马楼河南侧
2.2工程规模: 占地74.5亩,新建高标准工业厂房3幢,办公楼1幢,计容面积约8万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为光伏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提供交付平台。
2.3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0201001 | 光伏储能电池产业园工程设计 |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服务等。 | 238.48 |
2.5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初步设计完成经评审合格且设计概算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付至合同价的30%,施工图完成经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配合做好竣工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 60%,余款按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一次性付清 (如发生累计支付款超出最终结算价的情况,承包方应按规定在结算审核后10日内向发包人返还多收到的服务费;以上付款招标人不支付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2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2 月 - 2023 年 4 月 , 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指 : 承担过类似产业园、工业园类综合建筑工程设计(必须包含工业厂房和办公楼),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6万平方米及以上(设计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不包括单独的居住小区建筑、农业建筑、构筑物、人防工程设计。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 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部分: 35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技术标部分: 53 分 , 信用评价分: 2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 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 ||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标评分标准 (35分) | 企业资信 ( 3 分) | 企业同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有一项得 1 分,本小项最多 3 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
奖项(8分) | 1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设计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的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金奖)得3分,二等奖(银奖)得2分,其余不得分,有多个获奖项目时不累加计分,按最高分计,本小项最高3分; 获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的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其余不得分,有多个获奖项目时不累加计分,按最高分计,本小项最高2分。 2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设计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的优秀工程设计得3分,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有多个获奖项目时不累加计分,按最高分计,本小项最高3分。 注:1) 本项最高得 8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2 )上述提供的获奖项目,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入。 3 )获奖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要求。 | |||
企业业绩(8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承担过类似工业园、产业园类 (必须包含工业厂房和办公楼)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有1 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审图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须为单项合同协议书,时间、规模、内容均以投标人提交合同中约定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合同协议书不予认可。(单项合同协议书是指一个合同的合同协议书)。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为同一项目。 | |||
设计责任保险(2分) | 企业具有建筑设计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如有提供原件扫描件。 | |||
项目组成员(14分) | 1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2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加 1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执业证书加 1 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4)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证书加 1 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5) 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执业证书加 1 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加 1 分,同时具有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 注: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均不得兼任。 | |||
2.2.4 (2) | 技术标 (53分) | 专业设计及合理化建议 (36分) | 根据原方案提出建议,并进行优化、深化: 1 、总平面符合规划要求,满足项目的基本需求,满足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及规范、总平面规划布局合理,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足消防间距、园区交通运输的要求、园区接送流线清晰、合理,出入口位置合理、消防车道、登高场地设置满足相关消防规范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2 、办公楼功能分区满足需要,布局合理,分区清晰,环境协调、和谐统一。建筑使用功能内容设计完整无遗漏,绿化景观符合本项目特点,构思新颖,富有创意。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3 、建筑方案的布局合理、空间张弛有度、图纸完整,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4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经济、安全可靠,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5 、给排水方案的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6 、电气方案的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7 、供暖、空调、通风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系统先进,造价经济。主要材料设备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8 、室内外综合管网、市政道路、园林景观、海绵城市以及其他必要的附属设施等方案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9 、消防、环境保护、节能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 |
新技术、新材料在本项目设计中的应用(4分) | 新技术、新材料在本项目设计中的应用, 能提出科学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节约投资的建设性意见与措施。 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 |||
设计概算 (8分) |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是否满足规范和招标文件限额设计要求,初步设计概算与设计范围及内容一致完整、经济合理。 优6-8分;良4-6分;一般2-4分,差0-2分。 | |||
设计质量保证措 施、进度保证措施( 4 分)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优得 3-4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0-1分。 | |||
项目施工过程中 设计配合措施 (1分) |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0-1酌情给分。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4) | 信用评价 分 ( 2 分) | 信用评价分数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基准分×2(基准分为150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的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jsp?articleId=938&menuCode=1101),查询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告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为评审依据,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申报设计信用分的,其信用分为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综合信用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州市汇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龙园路201号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楼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唐女士、李女士 | 联系人: | 张辉、闵小平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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