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线巡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东营市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线巡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线巡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平台.html)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15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4000202302000073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线巡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线巡护 | 1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96.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平台.html)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网站.html)进行注册及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供应商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电子文件。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网-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东营市.html)指定栏目。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网→服务指南)。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市网》上发布。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本级 地 址: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本级) 联系方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省东营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南一路227号名相大厦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翼翔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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