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办公及办公楼维修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办公及办公楼维修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YD2023-03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办公及办公楼维修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工期一致(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6)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方式:邮箱报名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60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60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将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鲜章)发至 xaydzb3b(163邮箱) 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路375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中兴小区12号商业楼6层
联系方式:张小洋、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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