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3-008
项目名称: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87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负责货物的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一般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方式:现场购买。为方便统计,建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方便统计,建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振荣北路5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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