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采油厂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东营市
孤岛采油厂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孤岛采油厂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已由胜利油田分公司以《关于孤岛采油厂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胜油公司发计字【 2023 】 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胜利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孤岛采油厂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692300.68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一)垦 761-15井区:敷设集油管线Φ89×8-1.56千米、注水管线Ф76×11-1.95千米、供水管线Φ89×4-3.1千米,新建排量20立方米/小时油气混输泵2台、排量8.5立方米/小时供水泵1台、排量6立方米/小时撬装注水泵1套,配套变频控制柜3套、自控监测点7处及电力电缆等。
(二)垦 24X25井区和垦72X7井区:敷设集油管线Φ114×4-0.3千米、Φ89×4-0.12千米、Φ76×4-1.0千米、DN75-0.9千米、DN65-0.83千米,新建排量20立方米/小时油气混输泵2台,配套变频控制柜1套、自控监测点6处及电力电缆等。
(三)孤南 209井区:敷设集油管线Φ219×6-1.92千米、Φ114×4-3.28千米、Φ89×4-0.8千米、Φ76×4-0.77千米,新建排量20立方米/小时油气混输泵2台,配套变频控制柜1套、自控监测点6处及电力电缆等。
(四)垦 112-5井区:敷设集油管线Φ89×4-1.76千米、Φ89×4-3.1千米、Φ76×4-0.56千米、DN65-0.25千米,新建加药撬块3台,配套电力电缆等。
(五)垦 119井区:新建就地分水站1处,站内新建Φ2400×10700三相分离器1座、Φ1000×3480天然气分水器1座、排量5立方米/小时掺水泵2台、掺水缓冲罐1座、排量5立方米/小时供水泵1台、排量5立方米/小时撬装注水泵1套,配套变频控制柜2套、自控监测点32处及电力电缆等;站外敷设集油管线Φ89×4-0.87千米、Φ76×4-1.97千米,以及掺水管线DN40-2.44千米、供水管线Φ76×4-1.8千米。
(六)垦 119-7井区:新建就地分水站1处,站内新建Φ2400×10700三相分离器1座、Φ1000×3480天然气分水器1座、排量5立方米/小时掺水泵2台、掺水缓冲罐1座,配套变频控制柜1套、自控监测点32处及电力电缆等;站外敷设集油管线Φ89×4-0.27千米、Φ76×4-0.89千米及掺水管线DN40-1.1千米。
(七)孤南 219井区:敷设集油管线Φ76×4-0.53千米。
以上内容的施工、投产试运、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
(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业绩。
(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6月5日 09:00 。
( 2 )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2日 17:00 。
5.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5日 09:00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25日 09:00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 .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 .招标人
名称: 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永乐路 22号孤岛采油厂 ;
邮编: 257200 ;
联系人: 吴珍 ;
电话: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胜利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 ;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 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5号楼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赵宁 ;
电话: ;
电子邮箱: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中国( )上发布。
1 0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 .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孤岛采油厂经营共享服务中心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 : 胜利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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